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