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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敏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1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85,476,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0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179,514,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67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5,961,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66%;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22,192,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0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87,990,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598,01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955,161,320.73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87,990,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116,397,0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4,387,126股。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原387,990,097元增加至504,387,126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需同时做出变更,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的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共计6.70亿元人民币授信,用于开具保函、票据等日常经营性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期限为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85,468,5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84,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海燕律师、李勤芝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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