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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敏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嘉兴炬华联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炬华联昕”)。

近日,嘉兴炬华联昕与陈建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陈建龙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浙江陶特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特科技”)76.25万股股权,占股权比例为1.058%转让给嘉兴炬华联昕,股权转让价格为21,616,875.00元,即每股28.35元。嘉兴炬华联昕拟以自有资金受让上述股权。

因陈建龙同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陈建龙同意将其所持有的陶特科技80.00万股股权转让给丁敏华,股权转让价格为22,680,000.00元,即每股28.35元,占股权比例1.110%,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2年6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丁敏华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杨光、郭援越为丁敏华实际控制的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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