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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2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7,720,4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4%)的股东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瑞龙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852,87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瑞龙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瑞龙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瑞龙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7,72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6.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及权益分派转增。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852,874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7%),且自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在非公开发行中的相关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6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1月19日解除限售,因1月19日为周六休市,故于1月21日上市流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瑞龙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情况。

3、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海瑞京资产-上海银行-东海瑞京-

瑞龙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股东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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