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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2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邓亲华先生主持。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融资协议>的议案》

为维持圣骑士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方达成协议,麦克库伯先生有条件地为圣骑士公司提供信用额度能有效地及时解决圣骑士公司目前的困境,有利于帮助圣骑士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同时,协议的达成对圣骑士公司剩余20%股权收购款做出了安排,有助于化解双方矛盾,有利于圣骑士公司的未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议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9月15日,根据公司《首期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解除限售期已过,董事会同意延长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杨武先生、王军先生、王培勇先生、娄雨雷先生属于《首期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本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议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9月2日,根据公司《首期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解除限售期已过,董事会同意延长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一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

本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议案》

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1日,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解除限售期已过,董事会同意延长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杨武先生、王军先生、王培勇先生、娄雨雷先生属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

本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何丹女士其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段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一致。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段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一致。

段宏女士为当事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2月19日下午15:

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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