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安德里茨中国总部大楼13层至16层。

经查明,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里茨”)作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翔环境”,原为“天保重装”)的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18年12月12日,安德里茨持有天翔环境4.45%股份。安德里茨在天翔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在天保重装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减持股份,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交易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安德里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天翔环境股份873.98万股,占天翔环境总股本的2%,减持金额总计5,201.99万元。安德里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述承诺。

安德里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11.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