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雅彬先生主持。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召开临时监事会提前3日通知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各位监事的期限要求,并于2019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已于2020年12月25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联合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需要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支出,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因此虽然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年报审计师的决议,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还未正式承接,考虑到利益冲突,为避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独立性、自我评价、过度推介等对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产生的不利影响,双方协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改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