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对该准则的实施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收入有关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除此之外,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的、新增的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与收入有关的会计政策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余会计政策维持不变。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新收入准则对期初资产负债表科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20200101) |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20191231) | ||
合同负债 | 23,830,331.18 | 预收账款 | 23,830,331.18 |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