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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30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9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实施持股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控股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道亨软件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道亨软件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第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实施持股计划的议案》
2.00《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控股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道亨软件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道亨软件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

12层会议室。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14:00至14:30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显龙、张妍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邮政编码:1000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65。

2、投票简称:恒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实施持股计划的议案》
2.00《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控股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道亨软件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道亨软件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每一议案限选一票,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选择。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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