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意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20-04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文斌先生持有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公司”)股份135,493,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8%。在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陆文斌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118,840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6%),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

2、公司董事王晓伟先生持有创意信息股份35,619,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8%。在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王晓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00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1.35%),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陆文斌先生、王晓伟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陆文斌135,493,10225.78%
王晓伟35,619,1566.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陆文斌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用于大幅降低本人股份质押比例(按照目前股价估算,减持

所得资金扣除税费后将主要用于归还本人质押借款,计划将本人股份质押比例从60%降到25%以下,上市公司整体质押比例从29%降到15%左右),以保证公司更加健康安全的发展。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18,840股,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王晓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用于大幅降低本人股份质押比例(按照目前股价估算,减持所得资金扣除税费后将主要用于归还本人质押借款,计划将本人股份质押比例从65%降到25%以下,上市公司整体质押比例从29%降到15%左右),以保证公司更加健康安全的发展。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3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陆文斌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

2、稳定股价的承诺

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等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

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文斌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二)王晓伟先生的承诺

1、稳定股价承诺

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等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2、股份限售承诺

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已参与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晓伟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陆文斌先生、王晓伟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