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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持有公司28.93%股份的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振宪、马振华、韩春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刘俊超、彭冲、刘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史玉强先生、桑郁先生、魏会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魏会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1、杨振宪先生

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要履历: 1987年至1988年在广平县电力局工作;1988年至1993年任邯郸地区计委科员;1993年至1996年任邯郸市计委工业处科员;1996年至1997年任邯郸市计委工业处副处长;1997年至2019年任邯郸市建设投资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职务;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止目前,杨振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振宪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杨振宪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马振华先生

马振华,男,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要履历: 1989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中国农业银行胶州支行(一级支行)储蓄、会计岗位工作;1992年12月至1998年4月在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岗位工作;1998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一级支行)信贷审查、客户经理、客户科科长、行长助理、副行长岗位;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团岛支行行长(二级支行);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四支行副行长(一级支行);2015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

二支行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深圳华融建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任深圳华融建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至8月任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马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马振华先生曾在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马振华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刘俊超女士

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要履历:2007年7月至2012年5月在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7月在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四党支部书记;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天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刘俊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刘俊超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韩春丽女士

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于四川省南充市四川石油财经学校中专毕业;1990年8月至1990年12月在邯郸市搪瓷厂工作;1990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邯郸市经贸委办公室打字员、科员;1998年12月---2003年01月任邯郸市经贸委食品办副主任科员(1998年9---2001年7月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任邯郸市经贸委综合处副处长;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任邯郸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邯郸市发改委运行综合处副科级干部;2005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邯郸市发改委经济运行综合处副处长;2008年3月至2016年8月任邯郸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任邯郸市生产要素市场协调办公室主任科员;2019年7月至今在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截止目前,韩春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韩春丽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韩春丽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彭冲先生简历

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2011年7月至2016年5月在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职务;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制造中心副总监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河北汇金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监职务;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彭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彭冲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6、刘红女士简历

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要履历:199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981寻呼台工作;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重庆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2000年1月至2001年4月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计费账务与客户服务部工作;2001年5月至2018年2月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计费账务与客户服务部、信息化部、业务支撑系统部、云数据中心工作;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在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作;2018年9月至今任重庆云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1日兼任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刘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刘红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1、史玉强先生

195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9月至1987年4月,任保定地区行署办公室干部;1987年4月至1987年11月,任河北省商业厅商管处干部;1987年11月至1989年7月任河北省政

府办公厅秘书;1989年7月至1990年9月任河北省人大办公厅秘书;1990年9月至1991年1月任河北省人大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1年1月至1991年9月,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副处级干部;1991年9月至1994年12月,任河北省商业厅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12月至1996年2月,任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2月至1998年9月,任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任香港燕山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5年5月,任香港燕山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待安排(香港燕山发展有限公司与省建设投资公司合并重组); 2006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2006年11月至2008年6月,任河北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9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河北省商务厅副厅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河北省商务厅巡视员;2015年8月至今,任河北资本研究会首席经济学家;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史玉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史玉强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桑郁先生

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97年至1998年在中铝集团下属抚顺铝厂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怡达集团总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0年至2017年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至2017年12月任北京和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和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桑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桑郁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魏会生先生

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5年2月,任天津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05年2月至2005年10月,任天津银行塘沽管辖行副行长职务;2005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贸易融资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职务;2007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财务执行官职务;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财务执行官兼对公业务主管行长职务;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平安银行天津自贸区分行(一级独立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职务;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魏会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魏会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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