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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关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年3月6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副董事长李春福先生主持。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合计持有股份11,130,675股,占公司股份总股的1.16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6人,代表11名股东,合计持有股份10,933,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合计持有股份19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议案(一)时,关联股东徐辉、俞凌、董爱民因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而回避表决本议案,因关联股东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仍为11,130,675股。

表决结果:同意1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411%;反对10,93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83%;反对4,153,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康爱军、高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控科技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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