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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7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1-00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6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2021年1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书面回复公告如下:

相关问题:

你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将投资建设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于12月22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总投资6亿元的出资方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是大概率可以实现的”。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公司于12月4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累计4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和执行冻结金额分别为1,149.82万元和35,251.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尚未执行金额为34,153.01万元。

(1)请补充说明总投资6亿元的出资方是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

(2)请结合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被起诉及资金状况,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出资时间、出资安排等,对出资金额到位的可行性充分提示风险。

2、因对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上述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

未消除。请结合公司为消除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目前的进展情况,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进一步补充说明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的可实现性,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如下:

问题一

公司于12月4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累计4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和执行冻结金额分别为1,149.82万元和35,251.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尚未执行金额为34,153.01万元。

(1)请补充说明总投资6亿元的出资方是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

(2)请结合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被起诉及资金状况,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出资时间、出资安排等,对出资金额到位的可行性充分提示风险。回复:

一、请补充说明总投资6亿元的出资方是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总投资6亿元的出资方仅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该项目建设内容,未来参与项目出资的子公司将包括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三达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以及杭州它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等。

二、请结合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被起诉及资金状况,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出资时间、出资安排等,对出资金额到位的可行性充分提示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累计4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和执行冻结金额分别为1,149.82万元和35,251.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尚未执行金额为34,153.01万元。公司目前资金情况较2020年年初有明显改善,公司已在宜宾市叙州区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积极寻找新的债务处理方案,以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债务诉讼问题,且目前涉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仅为公司、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拟参与投资的子公司目前均正常经营,对未来投资不会产生影响。

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为6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亿元,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厂房、机器设备等),以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日常经营及研发支出等)。投入来源主要包括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迁移投入,以及通过未来融资投入等方式,将不动用公司目前资金。公司初步拟定的出资安排为2021年投资5,000万元,2022年投资5,000万元,2023年投资2亿元,2024年投资2亿元,2025年投资1亿元(最终实际的出资安排以后续签订的细化的投资方案为准)。2021年度投入资金主要以公司及子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迁移投入为主,后续几年的投入资金公司将在宜宾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与宜宾市当地金融机构或其他适合主体合作进行融资或垫资建设,目前公司已根据相关政策向四川宜宾当地政府提报了2021年全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公司将通过多种融资措施以保证本项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可以顺利实施。具体细化的投资方案公司与宜宾市叙州区政府正在商讨中。公司对出资资金到位的可行性提示风险如下:

1、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的具体投资细化方案需另行制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二期用地购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必须符合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园产业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必须按照宜宾市叙州区环评、安评部门的要求开展并完成项目的环评和安评工作,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的风险。

3、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为6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厂房、机器设备等),以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日常经营及研发支出等)。投入来源主要包括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迁移投入,以及通过未来融资投入等方式,将不动用公司目前资金。投资方案及资金计划需进一步细化,资金也会分年度分批到位,但除现有固定资产迁移投入外的其他后续资金按期到位仍存在不确定性,且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事项的不确定性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4、公司在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签署《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依法监督、指导,有权督促公司按期、足额到位本协议约定的投入资金”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项目投资额6亿元的5‰计算(违约金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守约方向违约方以书面形式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之日起30日内,违约方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违约金。”(注:甲方指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乙方指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3)。

因此公司若不能按期、足额到位协议中约定的投入资金,将可能支付以项目投资额6亿元的5‰计算的违约金。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项目投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二

因对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上述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消除。请结合公司为消除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目前的进展情况,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进一步补充说明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的可实现性,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公司为消除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目前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消除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下:

1、调整资产结构,公司通过处置部分非流动资产获取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在不失去控制权的情况下,公司已通过出售非全资子公司三达新技术10%股权,收回股权转让款1,060万元。同时公司加快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款项的回收,截止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

限公司已收回长期应收款5,610万元。

2、调整业务结构,公司减少对回款周期长、资金占用周期长的资本性项目的投入,将资金更多的投入到回款周期和资金占用周期相对较短的自动化及油服行业,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2020年三季报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较2020年一季报、二季报已有明显好转。

3、加大寻求和引进战略投资人力度,获取资金支持。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产业投资”)已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俞凌先生于2020年9月5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创益产业投资将通过股权投资、产业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协调等方式给予公司资金支持,化解公司债务问题,降低资产负债率。创益产业投资已分别于2020年9月、10月分批支付给公司1.5亿元意向金。

4、积极推进贷款续展工作。公司已向北京市续贷中心申请公司银行贷款的续贷,已由北京市银保监局组织协调各银行为公司贷款进行续展,目前已与部分银行达成一致意见,部分银行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办理续展或延期还款,并撤销对公司已采取的法律措施,截至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完成2.5亿元17安控01私募债的到期兑付工作、高新投担保

3.08亿元续贷工作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昆仑银行1.39亿元续贷工作,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了4,600万元执行和解协议,与北京文科租赁签署了2,100万元展期协议。

后续公司仍将积极与各银行继续协商,并努力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同时进一步合理推进资产处置及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尽快消除资金紧张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影响。

二、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进一步补充说明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的可实现性。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情况已较2020年年初有明显改善,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在宜宾市叙州区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尽快达成新的债务处理方案,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债务诉讼问题,提速业务发展。

公司在与创益产业投资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创益产业投资拟通过股权投资、产业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协调等方式给予公司资金支持,化解公司债

务问题,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对5年后的产值测算,正是基于后续生产经营资金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的。

未来五年,公司将立足自身自动化、油气服务的技术优势,结合宜宾市当地天然气、页岩气的资源优势,以及信息、制造业产业联盟优势,打造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以RTU/PLC、工业机器人、油气田随钻测量、近钻头等设备为主导,抓住新基建、国产化替代等发展机遇,将公司现有的科技成果与宜宾市当地的产业集群结合并转化,围绕公司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三大主营业务,快速形成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油气田高端装备、工控安全、工业机器人五个产业发展方向。公司在资金正常的情况下,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已达17.66亿元,其中自动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油气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智慧产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17亿元。虽2018年及2019年公司受宏观经济下行、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收紧的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主营业务上形成的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解决方案设计能力,集设计、生产、项目实施到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能力,积累的品牌和客户优势,仍具有行业竞争力。在公司债务问题有效解决,公司资金有所保障,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5年建设达产后,公司产能、技术、市场营销能力将大幅度释放,在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油气田高端装备、工控安全、工业机器人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下,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是大概率可以实现的。公司目前自动化相关业务受资源投入所限,主要集中在油气地面生产井口自动化领域,并未充分向油气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公司在自动化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积累的能力,在油气长输管线、油库、城市燃气等领域同样具有竞争力,而上述领域的市场需求空间与油气井口自动化相比,更为巨大。随着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推动,国内油气开采需求增长,国内油气田自动化领域投资每年也将保持增长。公司在资源投入有所保障的前提下,将加大在油气长输管线、油库、城市燃气的市场拓展力度。同时在非油气行业,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巨大,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重要性日益提升,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逐渐得到业内高度重视,国内的工业控制生产企业及国产自主产品将大为受益。因此,在公司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5年建设达产后,公司自动化产品技术优势及产能将得到充

分释放,公司的自动化业务产值预计将可达到8亿元左右。

公司的油气业务服务范围包括随钻测量先进钻井工具研制销售及定向井技术服务提供,压裂,油气井维护、修井及措施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撬装设备,油气田化学品,油田环保,油田应急救援装备及制剂等。公司迁址宜宾市叙州区后,结合宜宾市当地天然气、页岩气的资源优势,公司将继续完善业务承接能力,业务承接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油气钻完井一体化、油气田区块综合治理服务业务的拓展将促使公司油服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公司油气服务业务的产值在5年后预计可达到10亿元左右。

公司在楼宇建筑、粮仓智能化改造、智能交通、平安城市、园区智能化上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整体解决方案和积累了丰富的成功案例。智慧产业项目通常规模大、周期长,前期投资也大。若公司资金资源有保障,公司在智慧产业领域具有完备的行业相关资质、许可、认证、证书,成熟的智慧产业整体解决方案能力,成功的项目实施经验,专业的运营团队和运营管理能力,丰富的成功案例,依托公司在建设和运营并重的智慧产业业务细分行业领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公司的项目获单和实施能力将稳步提升。公司在2017年智慧产业业务上产值已实现10亿元,5年后,在资金资源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智慧产业业务产值实现12亿元左右的目标是可实现的。

三、风险提示

1、《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投资协议书》中涉及的项目产值目标,仅为各合作方的战略目标及初期规划,在项目执行中可能会存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并不构成上市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

2、公司对5年后产值规模预测,是基于公司资金资源得到有效保障和三大主营业务稳步提升的前提下作出的,同时也取决于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景气度、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因素。如果5年间行业景气度、宏观经济形势不及公司预期,存在公司目标产值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在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签署《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投资协议书》中约定:“1.5经济效益指标:项目自项目一期投产之日起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核定,督促乙

方按协议约定时限进行建设”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项目投资额6亿元的5‰计算(违约金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守约方向违约方以书面形式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之日起30日内,违约方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违约金。”(注:甲方指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乙方指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3)。

因此公司若不能达成自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一期投产之日起5年后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的经济效益指标,将可能需要支付给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以项目投资额6亿元的5‰计算的违约金。公司后续将根据经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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