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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许永良先生主持。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9栋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7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7,938,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1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11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431,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4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06,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7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36,0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持有公司股份42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06,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23,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

99.9891%;反对15,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99.6170%;反对15,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0.3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杨权、刘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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