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全年累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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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祥 王 瑛 唐 欣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