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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7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0184%,回购价格为7.026元/股。

2、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72,219,993股减少至472,133,293股。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201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5、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3月29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288.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33元/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将授予价格由7.33元/股调整为7.27元/股;鉴于公司拟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出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资格,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112人,授予数量由288.92万股调整为273.72万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有关的登记托管手续,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

7、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5,160股;同意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600股(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000股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的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低

于3.5分,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30%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股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7.27元/股调整为7.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15日。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3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1,260股;同意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700股(其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6,100股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的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低于3.5分,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600股不得解锁),回购价格由7.15元/股调整为7.02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1、回购原因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的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低于3.5分,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700股,涉及的1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姓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解除限售的数量已回购的数量本次回购的数量剩余未解锁的数量
11名回购对象125,00035,1002,40086,700800

注:2016年3月29日,公司向前述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25,000股。2017年11月3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其中1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7,000股)持有的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30%的限制性股票35,100股符合解锁条件,该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股)因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低于3.5分,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30%的限制性股票2,400股已由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自2018年以来,其中1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3,000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70%)合计86,1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股)因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低于3.5分,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30%的限制性股票6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700股。

3、回购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026元/股。4、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注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73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179,162,51737.94%-86,700179,075,81737.9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3,057,47662.06%0293,057,47662.07%
三、总股本472,219,993100.00%-86,700472,133,293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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