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8号),公司于2021年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83,21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0,478,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618,757.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5,860,234.2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2021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4,045.95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4,045.95万元(含置换2020年先期投入项目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74,013.79万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含银行存款利息、保本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337.85万元,其中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3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1 | 工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 1108020029100558079 | 200,103,349.69 |
2 | 广发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 9550880051346800135 | 247.31 |
3 | 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 514902078510705 | 2,119.16 |
4 |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维扬支行 | 479375575811 | 200,032,216.11 |
合计 | 400,137,932.27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8月1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586.0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045.9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045.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 | 否 | 127,586.02 | 127,586.02 | 54,045.95 | 54,045.95 | 42.36% | 2023年06月18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7,586.02 | 147,586.02 | 74,045.95 | 74,045.95 | 50.17% | 0.00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7,586.02 | 147,586.02 | 74,045.95 | 74,045.95 | 50.17% | - | 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8,546,716.2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7号),保荐机构经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4,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募集资金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