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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扬杰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83,2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90,478,992.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26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77,218,992.00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58,75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75,860,234.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9号)。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47,586.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18,619.02
利息收入净额C22,278.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18,619.0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278.4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1,245.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1,245.44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于2021年1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1108020029100558079206,228,105.47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955088005134680013596,507,918.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514902078510705150,817.6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营业部4793755758119,567,567.6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0801210000002479-于2021年4月23日销户
合 计312,454,409.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8,546,716.2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2月2日使用募集资金268,546,716.2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268,546,716.28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1108020029100558079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9550880051346800135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514902078510705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479375575811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扬杰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586.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8,619.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8,619.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127,586.02127,586.0298,619.0298,619.0277.302023.06.1876.29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47,586.02147,586.02118,619.02118,619.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崔志强 邵荻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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