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除有3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55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