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就公司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经我们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团队具备多年行业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为,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甘培忠、丁芸、范贵福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