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9 | 证券简称:东方通 | 公告编号:2023-003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3月2日18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号)有效期届满日。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号)有效期届满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20日15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