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3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6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向其回购部分/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3,975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009,750股减少至140,795,775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41,009,750元变更至140,795,775元。
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注册资本。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现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009,7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795,775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009,750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795,775股, |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1、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结束并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签署公司章程。2、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