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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线上方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审查了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参与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点从公司依法经营,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报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关联监事应回避,故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最终以商业银行实际批准的信用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程序合法合规。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需对前述共计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25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此外,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其余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9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034,725股。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需对前述共计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5,7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此外,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其余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87,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共计1,193,600股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和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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