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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关于不提前赎回溢利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8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溢利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5号”文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了6,649,67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4,967,700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31号”文同意,公司664,967,7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溢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18”。“溢利转债”转股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溢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5元/股)的130%(10.73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溢利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溢利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溢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溢利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溢利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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