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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6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00,9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60元,共计募集资金75,3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43.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556.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0.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43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17年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18年12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20000025658400015413938
2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12457000000401232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32250110073000000947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71,235.55万元调减至28,565.83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6,889.34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于2019年11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8 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将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含利息)18,608,217.33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含利息)31,544,233.89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进行管理,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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