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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4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9,932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319,539,690股的

0.0125%,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091,698 股的 1.9091%。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9,539,690股减少至 319,499,758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4元/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2018年8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激励对象获受限制性股票30,000股。2018年10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167,452,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9股,该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57,046股。

2019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公司根据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该激励对象办理完成其所持限售股份总量的30%计17,114股限售股的解除限售手续并于2019年9月27日上市流通。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内,该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932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授予价格14.14元/股。2018年10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167,452,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9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14元/股调整为7.44元/股。2019 年6 月 28 日,公司实施了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17,873,9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714,957.28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4元/股调整为7.40元/股。

2020 年6 月 11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319,539,6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172,381.4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0元/股调整为7.34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293,100.88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20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424,257股。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2020)第【00059】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9,539,690变更为 319,499,75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00,436,64231.4317%00100,396,71031.4231%
其中:高管锁定股97,822,40030.6135%0097,822,40030.6174%
股权激励限售股1,464,1890.4582%039,9321,424,2570.4458%
首发前限售股1,150,0530.3599%001,150,0530.3600%
2、无限售条件股份219,103,04868.5683%00219,103,04868.5769%
总计319,539,690100%039,932319,499,758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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