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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按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形式采用票据质押、存单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的商业银行、确定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

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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