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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3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近日,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山环保”)签订了《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与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环保”)签订了《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公司在被公示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时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现将本次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一和合同二均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应合同下全部项目设备供货和服务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证期满后对应合同失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合同一和合同二货款回收均为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2)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与福山环保签订了《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2,483万元。

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与增城环保签订了《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1,654万元。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7日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97号1019号(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87,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温嘉华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沼气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工程施工总承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山环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5月4日住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一路9号201房注册资本:41,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佘瞩星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保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环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2016年,公司与增城环保签订的销售合同总额为9,838.80万元,占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的14.13%。

(三)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一的签约双方

买方: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一”)

卖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价格

合同一总价:人民币叁亿贰仟肆佰捌拾叁万元整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并且乙方向甲方一交付等额合法合规发票及履约担保证明材料、请款函,甲方一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2、下料款:合同总价的30%。甲方一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周期计划编制提货计划,乙方提供排产计划并经甲方一审核通过后,按甲方一提供的当次下料单台套数量提交等额合法合规发票及排产计划、请款函,甲方一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3、到货款:合同总价的35%。乙方交付全部设备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资料、随机工具、零配件,经甲方一到货检验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一交付等额合法合规发票、设备的完整详细装箱清单、设备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设备明细清单、设备的开箱检验证明、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等资料、根据《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中规定提供相关过程资料并经监造单位出具审核意见、请款函、有效的履约担保证明资料,甲方一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设备确实有困难的,到货款可按分批到货价值分次支付,每次到货价值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并且不多于4批次。且每批次付款均按上述清单备齐请款材料。

4、进度款:①安措费:乙方依据国家相关的安健环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开展安健环工作,具体的要求及支付进度依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专项条款执行。

②其他费用:设备安装调试前,乙方向甲方一交付等额合法合规发票、经甲方一审核通过的安装调试方案及计划、请款函,甲方一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扣除安措费)的20%。

③结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一检验合格、设备所在项目整厂正常运行满72+24小时并且乙方向甲方一交付剩余金额合法合规发票、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请款函等材料,甲方一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5、质量保证期押金:结算总价的5%。质量保证期满后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一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并且乙方向甲方一交付等额收据、最终验收合格证书、请款函,甲方一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4、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二的签约双方

买方: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二”)

卖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价格

合同二总价:人民币贰亿壹仟陆佰伍拾肆万元整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并且乙方向甲方二交付等额合法合规发票及履约担保证明材料、请款函,甲方二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2、下料款:合同总价的30%。甲方二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周期计划编制提货计划,乙方提供排产计划并经甲方二审核通过后,按甲方二提供的当次下料单台套数量提交等额合法合规发票及排产计划、请款函,甲方二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3、到货款:合同总价的35%。乙方交付全部设备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资料、随机工具、零配件,经甲方二到货检验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二交付等额合法合规发票、设备的完整详细装箱清单、设备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设备明细清单、设备的开箱检验证明、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等资料、根据《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中规定提供相关过程资料并经监造单位出具审核意见、请款函、有效的履约担保证明资料,甲方二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设备确实有困难的,到货款可按分批到货价值分次支付,每次到货价值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并且不多于4批次。且每批次付款均按上述清单备齐请款材料。

4、进度款:①安措费:乙方依据国家相关的安健环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开展安健环工作,具体的要求及支付进度依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专项条款执行。

②其他费用:设备安装调试前,乙方向甲方二交付等额合法合规发票、经甲方二审核通过的安装调试方案及计划、请款函,甲方二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扣除安措费)的20%。

③结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二检验合格、设备所在项目整厂正常运行满72+24小时并且乙方向甲方二交付剩余金额合法合规发票、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请款函等材料,甲方二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5、质量保证期押金:结算总价的5%。质量保证期满后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二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并且乙方向甲方二交付等额收据、最终验收合格证书、请款函,甲方二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4、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一及合同二的总价合计为54,137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95,972.56万元的56.41%。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2、备查文件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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