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09:00在公司1611第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泓萱女士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2019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国祯膜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安徽国祯膜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