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独立董事:刘纪鹏 郭勤贵 俞汉青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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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祯环保: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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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30 |
一、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独立董事:刘纪鹏 郭勤贵 俞汉青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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