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艾比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年度薪酬和特别奖励。其中,年度薪酬即年薪,是以自然年度确定全年的薪酬总额,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主要形式。特别奖励是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和/或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或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情况,经董事会批准,给予高级管理人员除年薪外的奖励。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的规模、经营业绩和个人对公司的贡献直接挂钩,充分体现责任、风险和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要做到先考核,后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要体现透明和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面分别承担不同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为:审批和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为: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等;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薪酬计划;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详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年薪

第八条 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以货币形式发放。第九条 基本年薪总额分摊为12个月,作为当月基本工资,与全公司所有员工同期发放;绩效年薪经过考核后最终确定,实际发放数额以董事会批准的为准。第十条 在一个考核年度周期内任职不满一年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与任职时间分段计算。其中,担任特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实际获得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总额×担任月份÷1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绩效年薪实际发放数额,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考核方案结合任职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核算出应实发的绩效年薪额,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年薪计划,年薪计划应包括具体的基本年薪总额和预计考核指标全部达标的情况下的绩效年薪总额,年薪计划经过董事会审批后执行。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的核定以绩效考核方案为基础,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指标、评价标准、考评结果计算方式等,以能够最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从而确定其实际绩效年薪金额。

第四章 特别奖励

第十三条 特别奖励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出特别奖励方案。特别奖励方案可以是在先提出奖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在达到奖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分配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后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高

级管理人员在特定事项中的贡献,随时单独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并将奖励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批。每年根据特别奖励计划提出的奖励分配方案或没有奖励计划而单独提出的奖励分配方案给予任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不得超过该人员当年年薪计划总额。特别奖励计划可以与年薪计划合并同时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 薪酬的提取和管理第十五条 董事会正式聘任某人为高级管理人员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该人的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薪酬计划可以在董事会审批后进行调整,但更改后的计划仍须董事会审批。薪酬计划包括年薪计划和特别奖励计划,但特别奖励计划是否提交董事会审批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对某个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董事会没有重新审批前,仍沿用上年的计划或现有岗位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列入公司预算,财经管理部负责提取。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考核方案后,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等以绩效考核责任书的形式反映。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绩效考核责任书与公司董事长签订,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责任书与总经理签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司内外经营状况的变化,不定期的调整绩效年薪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须与董事长或总经理重新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第十七条 按月发放基本年薪时,公司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础和缴费比例按照公司制定的统一制度执行。绩效年薪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特别奖励根据发放时间,与基本年薪合并作为工资发放或与绩效年薪合并并作为年终奖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十八条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考核,并提交实际绩效年薪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具体发放由总经理负责。特别奖励分配方案在董事会审批完后三个月内发放。第十九条 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基于谨慎的原则,在年度结束后、绩效考核结束前,公司董事长可以安排提前初步核算并预发部分绩效

年薪,但不得超过董事会审批的全部绩效年薪的一半,考核完成后,按照实际应发放金额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公司的薪酬为税前薪酬,高级管理人员除了本制度规定的薪酬或公司统一的评优奖励、福利补贴外,不得在公司领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包括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工资和奖励等),如经发现董事会应责令其全额返还,或从其薪酬中抵扣。但国家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必须给予的奖励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取得。第二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不予发放当年的绩效年薪及特别奖励: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