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在公司20层A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航飞先生主持,应当与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