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艾比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总经理提名、审议、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总经理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牛永宁 刘广灵 谢春华

2021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