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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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