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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经申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恢复审核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9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2年8月1日中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恢复审核的原因

公司与保荐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深交所提交了相关文件,并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因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复核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所列的中止审核情形已消除,2022年8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回复。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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