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截至授予日,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9月9日为授予日,授予16名激励对象合计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