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菲利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1

股票简称:菲利华 股票代码:30039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零一九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8,631,344股

2、发行价格:18.1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53.28元

4、募集资金净额:687,951,090.2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38,631,344股股票上市时间:2019年10月2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9年10月24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名投资者,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非交易日顺延)。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Ltd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菲利华
股票代码300395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邮政编码434001
注册资本338,158,344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1000178966806F
董事会秘书郑巍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公司传真0716-8304640
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范围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英材料、玻璃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实验室检测、校准、检验、货物查验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8,631,344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59,500,000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即2019年9月12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8.12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0%。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5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0,000元,扣除信息披露等上市发行费用2,048,86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51,090.28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发行人”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2月2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于2019年2月22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菲利华拟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9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9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5日,本次发行获配的4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长江保荐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9年9月26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65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19年9月25日,长江保荐收到本次发行获配的4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699,999,953.28元。2019年9月26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689,999,953.28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19年9月27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999,953.28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扣除信息披露等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51,090.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38,631,344.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49,319,746.28元。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9年10月24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于2019年9月11日收盘后向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中的16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4家)和32名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19年9月18日14:00-17: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5单申购报价单。5家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5家机构按认购邀请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投资者名称产品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保证金到账情况
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18.1214,0001,000万元已到账
2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1220,0001,000万元已到账

序号

序号投资者名称产品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保证金到账情况
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18.1514,0001,000万元已到账
4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18.5514,0001,000万元已到账
18.1514,000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招港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215,000217.39万元已到账
中信证券慧康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2118,000782.61万元已到账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485,651189,999,996.1212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726,269139,999,994.2812
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726,269139,999,994.2812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693,155229,999,968.6012
合计38,631,344699,999,953.28-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4楼法定代表人:周云福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10,485,651股限售期:12个月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0号楼6层601-2单元注册资本:1,46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梅孝峰经营范围: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7,726,269股限售期:12个月

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29-31楼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方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认购数量:7,726,269股限售期:12个月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1,690.84万元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认购数量:12,693,155股限售期:12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经核查,上述4名获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为保险资金,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备案手续。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机构名称认购产品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
1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Y8576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招港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SGF444
中信证券慧康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SJC676

核准,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名单、《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申购报价的过程、《股票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的程序均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票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本次发行新增38,631,344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菲利华;证券代码:30039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

4、本次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非交易日顺延)。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股)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邓家贵境内自然人12.6137,779,965-
2吴学民境内自然人9.2427,687,80720,765,855
3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9120,700,000-
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境内非国有法人3.4710,381,724-
5胡国华境内自然人2.256,736,752-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985,942,483-
7孙慧明境内自然人1.985,919,946-
8孙文沁境内自然人1.875,610,089-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795,350,143-
10UBS AG境外法人1.695,065,713-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股份限售情况(股)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股份限售情况(股)
1邓家贵境内自然人11.1737,779,965-
2吴学民境内自然人8.1927,687,80720,765,855
3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1220,700,000-
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4.1914,161,8937,726,269
5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理财产品等3.1010,485,65110,485,651
6中信证券-荆州慧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慧康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2.949,933,7749,933,774
7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2.468,316,4197,726,269
8孙慧明境内自然人1.906,430,561-
9胡国华境内自然人1.826,137,802-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645,542,483-
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450,179.0010.17%69,081,523.0020.4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9,076,821.0089.83%269,076,821.0079.57%
三、股份总数299,527,000.00100.00%338,158,344.00100.00%

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业务结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5、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将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6、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三、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指标期间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2019年6月30日3.655.27
2018年12月31日3.535.16
每股收益(元/股)2019年1-6月0.320.28
2018年度0.550.48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的股本及股本溢价,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17)010080号、众环审字(2018)011335号、众环审字(2019) 0101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2,069.4478,512.9765,131.8759,552.02
非流动资产62,535.9661,197.3751,342.5343,970.72
资产总计134,605.40139,710.34116,474.40103,522.74
流动负债21,337.6930,699.2323,498.4218,192.62
非流动负债3,098.903,118.852,171.593,683.55
负债总计24,436.5933,818.0725,670.0121,87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9,432.82105,695.2090,644.0981,589.03
股东权益合计110,168.81105,892.2790,804.3981,646.57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37,524.0172,209.7954,534.0544,081.32
营业利润10,883.8618,665.0914,406.5311,930.64
利润总额10,862.5018,577.8614,290.3112,986.13
净利润9,516.0116,158.2912,205.7510,810.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65.0716,121.5312,177.6110,803.11

项目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7.959,491.7411,691.7910,491.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7.55-15,592.92-11,444.25-13,54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6.13-738.60-498.16-2,840.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20.58-6,865.15-882.62-5,369.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614.9521,235.5328,100.6828,983.30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3.382.562.773.27
速动比率2.662.112.382.91
资产负债率(合并)18.15%24.21%22.04%2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90%25.60%22.56%21.29%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42.472.602.66
存货周转率(次)1.413.934.675.3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270.320.40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7%16.71%14.27%14.2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11%15.70%13.79%13.36%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基本每股收益0.320.550.410.37
稀释每股收益0.320.550.410.3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基本每股收益0.300.510.400.35
稀释每股收益0.300.510.400.35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72,069.4478,512.9765,131.8759,552.02
非流动资产62,535.9661,197.3751,342.5343,970.72
资产总计134,605.40139,710.34116,474.40103,522.74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21,337.6930,699.2323,498.4218,192.62
非流动负债3,098.903,118.852,171.593,683.55
负债总计24,436.5933,818.0725,670.0121,876.17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3.382.562.773.27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2.662.112.382.91
资产负债率(合并)18.15%24.21%22.04%2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90%25.60%22.56%21.29%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42.472.602.66
存货周转率(次)1.413.934.675.32

5、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37,524.0172,209.7954,534.0544,081.32
营业利润10,883.8618,665.0914,406.5311,930.64
利润总额10,862.5018,577.8614,290.3112,986.13
净利润9,516.0116,158.2912,205.7510,810.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65.0716,121.5312,177.6110,803.11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7.959,491.7411,691.7910,491.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7.55-15,592.92-11,444.25-13,54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6.13-738.60-498.16-2,840.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20.58-6,865.15-882.62-5,369.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614.9521,235.5328,100.6828,983.30

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公司不断加大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资产投入,导致各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06.13万元、-738.60万元、-498.16万元和-2,840.3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资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历年向股东分配股利和偿还贷款支付的现金。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相关中介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承军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保荐代表人:闫强、石一鸣项目协办人:程嘉岸项目组其他成员:金晓荣、胡楠栋、夏青联系电话:021-61118542联系传真:021-6111897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梅向荣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B座58层08-11单元经办律师:邓琼华、邱婷婷联系电话:010-59626911联系传真:010-53955226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经办会计师:汤家俊、罗亮

联系电话:027-86791379联系传真:027-85424329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经办会计师:汤家俊、罗亮联系电话:027-86791379联系传真:027-85424329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8年12月,发行人与长江保荐签署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长江保荐已指派闫强先生、石一鸣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闫强:保荐代表人,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长江保荐执行总经理。先后参与或主持了中南传媒IPO、华联股份非公开发行、纳思达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石一鸣:保荐代表人,清华大学金融学学士,长江保荐执行总经理。先后参与或主持了神马电力IPO、菲利华IPO、中国一重IPO、中国一重公司债、浙报传媒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二、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菲利华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菲利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