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安长城数字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数字”)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3月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中披露了公司与长安银行签订了编号为“CYXL2020001(保)字01号”的《保证合同》,并为长城数字与长安银行签订的编号为“CYXL2020001”的《流动性资金借款合同》项下35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与长安银行签订了编号为“CYXL2020003(保)字01号”的《保证合同》,为长城数字与长安银行签订的编号为“CYXL2020003”的《流动性资金借款合同》项下65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城数字其他股东佟强、杨悦雪将为长城数字该笔授信业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佟强、杨悦雪将
按照其对长城数字的出资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范围:公司为长城数字与长安银行签订的编号为“CYXL202000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650万元人民币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限: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长安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200万元人民币(包括此次担保事项),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74%;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包括此次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