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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防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3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14:30在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58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168,40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167,957,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50,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19,145,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18,6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450,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张发群先生主持(董事长贺增林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发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该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38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17,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9,127,4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17,4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37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9,112,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1%;32,8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吴林涛、庄丰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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