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19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方案为准,是否能够获得审核通过并完成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