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签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4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有关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答复<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