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实际控制人JINSHAN ZHANG(张金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5,9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艳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艳霞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张艳霞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9日-2020年9月18日 | 1,215,800 | 23.46 | 0.23 |
合计 | -- | -- | 1,215,800 | 23.46 | 0.23 |
张艳霞女士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计划实施前 | 减持计划实施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艳霞 | 合计持有股份 | 5,063,936 | 0.98 | 3,848,136 | 0.74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97,952 | 0.73 | 3,797,952 | 0.73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5,984 | 0.24 | 50,184 | 0.01 |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艳霞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张
艳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张艳霞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艳霞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艳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