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花园生物: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2021年5月7日,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543,332,767股(剔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963,275.00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674,790股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55,963,275.00元=543,332,767股×1.03元÷10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0156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101565元/股=55,963,275.00元÷551,007,557股);每十股现金红利应以1.015653元计算(每十股现金股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股,即1.015653元=55,963,275.00元÷551,007,557股×1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1565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实施日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674,790.00股后
的543,332,7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2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咨询联系人:喻铨衡、梁继富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