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列席1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借款延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借款给江门市优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借款利率按固定年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优巨新材的750万元借款额度到期后延期1年。监事会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将向参股公司优巨新材购买原材料阻燃PA6,预计金额为2,540,00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优巨新材发生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减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注册资本为6,62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975万元,截至2019年9月9日实缴注册资本2,175万元;沈晓龙认缴注册资本2,650万元,截至2019年9月9日实缴注册资本1,450万元。现同川科技决定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减少认缴出资额1,800万元,另一股东沈晓龙减少认缴出资额1,200万元。减资完成后,同川科技的注册资本由6,625万元变更为3,625万元。
同川科技减少注册资本,是同川科技根据本公司情况综合考虑所作出的决定。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同川科技6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