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19日,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64号)。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报告期你公司分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30.36万元、5,701.26万元、4,878.63万元和8,196.23万元,分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138.43万元、156.07万元、265.82万元和98.94万元。你公司第四季度实现收入金额显著高于前三个季度平均值,但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大幅下滑。
(1)请结合你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产品价格、毛利率、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终端需求变化情况,说明在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净利润环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模式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临床前研究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其他咨询服务,涵盖了药物研发与生产的各个阶段。同时,公司根据新药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技术专长以及行业经验,还进行了部分临床前自主研发业务和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由于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无经销商,因此,均属于直销模式。CRO企业并不直接面对普通大众,不需要投入大量广告进行营销,而是主要通过工作的严谨和质量控制满足客户需要,在行业及客户间建立信誉度和美誉度来实现营销。
公司在研项目稳步推进,临床研究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等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406.47万元,同比增长
30.24%;但由于本期公司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使
得期间费用有所上升,使得营业利润为1,232.82万元,同比下降17.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9.26万元,同比下降10.91%。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8,196.23万元,相比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均值4,736.75万元增长73.03%、净利润546.45万元相比前三季度净利润均值229.09万元增长138.5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8.94万元相比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均值186.77万元减少47.03%。
2、公司产品价格及各季度毛利率
产品定价方式:客户向公司进行采购时,公司商务人员收到客户项目资料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的成本评估,结合项目的难易程度,项目研究周期,人工成本及公司需采购的第三方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测算后向客户进行报价,由于项目类别、研发难度及研究周期不同,价格也会不同,单个项目价格区间差异大。公司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毛利率分别为41.42%、44.84%、45.79%、39.46%,总体变化不大。
3、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终端需求变化情况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收入主要包括提供临床研究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以及临床前自主研发。各收入类别的具体确认原则及方法如下:
1)临床研究服务与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临床研究服务和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服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项目完工进度)确认临床研究服务与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提供工作量占应提供工作量(预计总工作量)比例,乘以预计总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成本。
具体确认依据、时点和确认金额遵照下列公式: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②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临床研究和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按能够得到补偿的临床研究服务和临床前研究服务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2)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技术成果转化服务,是指提供技术成果的评估、交易等服务。具体确认原则及方法为:公司在技术成果使用权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技术成果使用权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技术成果使用权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将为获得此技术成果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必需成本和费用,计入营业成本。3)其他咨询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其他咨询服务,是指单独承接的研究方案设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代理注册等技术咨询服务。具体确认原则及方法为:因劳务周期较短,公司在提供全部劳务后,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将提供此劳务所发生的各种必需成本和费用,计入营业成本。4)临床前自主研发的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临床前自主研发,是指根据新药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技术专长,自主进行的新药研究开发。对于临床前自主研发项目,在形成可对外转让的技术成果的过程中,对于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转让时确认收入的原则和方法与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的一致。
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一直以来都是各大制药公司及医药研发企业,主要为其提供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研发服务,随着国家医药行业的改革及对创新药的大力支持,公司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客户的终端需求有所增长。
(2)关于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净利润环比下滑的主要变动项目如下:
报告期内,新药研发市场终端需求有所增长,公司收入整体保持增长、毛利率变化不大、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 ,第四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环比下滑的原因主要系股权激励摊销增加、研发费用投入增加及年末计提跌价准备引起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所致。
剔除上述影响后,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2)请补充报备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及主要交易对手方,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突击交易,以及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截至目前第四季度销售的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形。回复: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临床研究服务 | 5,060.37 | 61.74% |
临床前研究服务 | 1,395.52 | 17.03% |
技术成果转化服务 | 94.34 | 1.15% |
其他咨询服务 | 1,610.86 | 19.65% |
商品销售 | 0.88 | 0.01% |
其他业务收入 | 34.26 | 0.42% |
合计 | 8,196.23 | 100.00% |
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主要来源于临床研究服务收入,临床研究服务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业务板块,也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临床研究服务的特点是,临床研究服务业务在一个研究周期内,在足够的样本量下试验药物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由于农历新年的影响,受试者容易出现试验脱落的情况,临床试验机构(医院)在第三季度开始会逐渐招募更多的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以确保一个研究周期内临床试验数据的可用性、连贯性和准确性。公司项目通常会在四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果,以便于第二年进入下一阶段的研究。故公司各年四季度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稍高。
2、第四季度前十大主要交易对手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19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 截至5.25回款情况 |
客户1 | 538.75 | 6.57% | 515.17 |
客户2 | 442.62 | 5.40% | 442.62 |
客户3 | 376.34 | 4.59% | 376.34 |
客户4 | 365.86 | 4.46% | 361.33 |
客户5 | 316.40 | 3.86% | 96.89 |
客户6 | 304.40 | 3.71% | 304.40 |
客户7 | 279.31 | 3.41% | 248.54 |
客户8 | 239.40 | 2.92% | 237.00 |
客户9 | 225.96 | 2.76% | 148.75 |
客户10 | 194.03 | 2.37% | 99.42 |
合计 | 3,283.09 | 40.06% | 2,834.9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正常履行的业务合同根据当期项目进度确认的收入,不存在突击交易。截至2020年5月25日,第四季度销售的回款情况良好,已回款比例占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86.35%,公司成本费用均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入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就公司收入真实性及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重大销售合同的审阅情况、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应收账款函证及期后回款情况。
会计师回复:
1、 核查程序
(1)访谈了解相关销售业务流程,了解及评价与临床研究服务与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3)检查报告期内新增的重要项目的成本预算依据,复核预算成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检查报告期内存在重大预算 变化的项目,检查预算变化的原因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4)取得并复核临床及临床前服务项目的完工百分比确认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报告、经研究单位确认的项目监察报告,检查项目进度确认情况,并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5)分析销售收入各季度波动情况及合理性;重点关注第四季度是否存在大
额突击销售的情况;分析对比主要客户三年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动,分析变动合理性;
(6)针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大的客户,了解其法律注册资料及业务背景情况,并检查上述客户相关销售合同或订单、合同评审记录、提供服务记录及收款记录;
(7)对前十大客户进行访谈,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函证相应的销售额;
(8)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交易记录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9) 抽查应收账款回款的凭证,关注期后的回款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博济医药收入真实存在,不存在跨期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问题2:2019年,你公司临床前自主研发收入为0元,去年同期实现收入800万元,占2018年收入的4.65%。请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市场拓展及存量合同执行情况,说明2019年临床前自主研发收入为0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终端客户需求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业绩实现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公司的临床前自主研发业务是指公司根据新药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技术专长,进行的新药和仿制药的自主研发,最终形成可对外转让实现收入的技术成果。该类业务的具体确认原则及方法为:在形成可对外转让的技术成果的过程中,对于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在技术成果使用权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技术成果使用权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技术成果使用权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将技术成果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必需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2018年,公司的临床前自主研发业务实现收入800万元,2019年未实现收入,存在一定波动性,主要是由于临床前自主研发的成果技术难度和创新程度有所区别,为非标准化的技术产品;公司目前每年成功完成的临床前自主研发项目的技术难度
和数量不同,所以收入各年有所波动。截止2019年末公司没有存量合同未执行。公司主要为国内外制药企业及其他研究机构就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提供全流程“一站式”CRO服务。为了保持自身的技术优势,公司每年会自主立项临床前研发项目,并对一些较有前景的项目持续投入;临床前自主研发项目通常会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或项目进行申报、取得批件后进行转让。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拓展市场,该类业务的终端客户为药厂,相关业务的终端客户需求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3: 你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2019年收入同比增长11.49%,成本同比增长
35.78%,毛利率为43.32%,较去年同期下降10.14个百分点。
(1)请结合行业增长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说明2019年临床前研究服务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2018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代码 | 公司名称 | 业务类别 | 2019年毛利率 | 2018年毛利率 | 变动比例 |
603259 | 药明康德 | 中国区实验室服务 | 42.93% | 43.17% | -0.24% |
603127 | 昭衍新药 | 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 | 53.31% | 53.48% | -0.17% |
688202 | 美迪西 | 临床前研究 | 35.61% | 33.70% | 1.91% |
300149 | 量子生物 | 化学类CRO | 29.57% | 35.09% | -5.52%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40.36% | 41.36% | -1.00% | ||
300404 | 博济医药 | 临床前研究服务 | 43.32% | 53.46% | -10.14% |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业务对比,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与同行业均呈增长趋势。2018年及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1.36%和40.36%,公司同类型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9年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与可比同行业平均毛利率差异不大,下滑存在一定相关性与合理性。
(2)结合临床前研究服务成本构成及价格变动趋势,说明成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成本变动趋势背离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整体趋势。
回复:
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成本主要由人工、实验材料、设备折旧构成。2019年度,公司临床前研究服务成本同比增长35.78%,其中人工成本同比增长110.82%,为成本增长的最主要变动原因。2019年度,公司积极发展临床前研究业务,加大对创新药研发的投入,扩大创新药研发人员招募,初步构建了具有国内外知名药物研发机构经验的著名/知名专家在内的创新药核心研发服务团队。同时,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战略发展方向,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提高研发人员整体薪酬水平,使得临床前研究服务人工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
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62.19万元,占2019年净利润659.26万元的70.11%。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确认依据、发放主体、发放事由、发放时间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自查是否就政府补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019年公司政府补助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放事由 | 发放主体 | 发放时间 | 计入本期损益金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本期计入损益的科目 | 处理依据 |
广州市生物产业示范工程发展专项资金 | 天河区财政局 | 2012-11-6 2013-5-8 | 4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2012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项目 | 广州市财政局 | 2012-2013 | 33.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创新工作专项经费 | 天河区财政局 | 2015-6-10 | 2.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且与日常经 |
营活动相关 | ||||||
2017年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耐药性肺癌靶向治疗药物RUNNOR9592研究开发) | 广东省科技厅 | 2018-9-21 | 26.62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且补偿以后期间费用 |
2012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项目 | 天河区财政局 | 2018-9-21 | 95.13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经信委本级-"中国制造"2025财政补贴 | 昆山市经信委 | 2018-3-8 | 8.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Amylin 聚合阻断剂及其潜在的抗糖尿病活性研究(AMY)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 2018-5-28 | 2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且补偿以后期间费用 |
建设多组分药物及大分子药物的生物药品分析技术平台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8-12-28 2019-11-22 | 19.45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2017 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耐药性肺癌靶向治疗药物RUNNOR9591 研究开发) |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 2017-12-20 | 64.96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且补偿以后期间费用 |
5201科技局本级-双创人才(创业)财政补贴 |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1-19 | 8.34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且补偿以后期间费用 |
项目配套扶持资金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2019-6-27 | 20.58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且补偿以后期间费用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2019-2-27 | 8.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专利资助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7-29 | 1.48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研发后补助专项经费(中药材项目)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1-12 | 9.27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2-19 | 12.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政府补助--研发后补助专项经费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2019-3-28 | 11.50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与日常活动不相关 |
服务外包政府扶持资金 | 广州市商务局 | 2019-6-13 | 7.95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与日常活动不相关 |
服务外包政府扶持资金 | 广州天河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 2019-6-28 | 10.82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与日常活动不相关 |
服务外包政府扶持资金 | 广东省商务厅 | 2019-7-31 | 2.92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与日常活动不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 2019-3-25 | 0.11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科技创新扶持资金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2019-3-29 | 0.57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与日常活动不相关 |
高企入库财政补贴 |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1-19 | 5.00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与日常活动不相关 |
稳岗补贴费 | 昆山市就业促进中心 | 2019-10-31 | 0.3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科技创新资金扶持 |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2019-7-8 | 5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专利资助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7-29 | 0.96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 2019-11-20 | 0.09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 2019-11-20 | 0.1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 2019-12-24 | 0.36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稳岗补贴费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2019-10-31 | 0.18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 2019-11-20 | 0.12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稳岗补贴费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2019-6-27 | 1.5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稳岗补贴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 2019-9-21 | 0.68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 2019-12-20 | 0.1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进行披露。
(2)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政策、近三年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重等情况,说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稳定性,政府补助相关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公司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重大依赖。回复:
近三年政府补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462.19 | 312.24 | 25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9.26 | 739.99 | -2,448.8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 70.11% | 42.19% | -10.28% |
净利润 | 1,233.74 | 1,127.11 | -2,676.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例 | 37.46% | 27.70% | -9.40% |
公司所在细分行业没有定向可持续性的政府补助,公司近年来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研发平台及研发项目专项经费。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例总体上较低,公司不存在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
未来公司将通过寻求多样化合作模式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断强化公司研发外包服务能力,加速公司新药研发一站式服务战略布局等方式,逐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预计随着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例会逐年下降。
问题5: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存货项下在研项目账面余额6,809.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33.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为4.90%。
(1)请你公司补充报备期末在研项目对应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约定完工时间、完工进度,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末的完工金额、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
回复:
期末公司在研项目数量较多,金额较为分散,其中在研项目期末余额前十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约定完工时间 | 2019年末完工进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一季度 | |||
当年确认收入 | 当年回款 | 当年确认收入 | 当年回款 | 当期确认收入 | 当期回款 | ||||
项目一 | 1078.00 | 款到+提供临床试验用药后16个月 | 31.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目二 | 1530.00 | II期开始后21个月 | 38.5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目三 | 880.00 | 款到后15个月 | 35.80% | 244.49 | 0.00 | 52.72 | 0.00 | 0.00 | 0.00 |
项目四 | 953.81 | 款到+获得伦批后25个月 | 80.00% | 99.35 | 166.00 | 464.18 | 266.22 | 0.00 | 25.05 |
项目五 | 543.00 | 款到+提供临床试验用药+获得伦批后24个月 | 80.00% | 98.35 | 0.00 | 209.00 | 163.00 | 0.00 | 0.00 |
项目六 | 510.00 | 款到后14个月 | 4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目七 | 460.00 | 款到+提供研究物料后19个月 | 79.96% | 319.33 | 348.00 | 48.48 | 0.00 | 0.00 | 0.00 |
项目八 | 770.00 | 提供临床试验用药后22个月 | 28.00% | 58.11 | 154.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目九 | 500.00 | 款到+提供研究物料后1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个月 | |||||||||
项目十 | 703.00 | 款到+提供临床试验用药后22个月 | 8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7927.81 | 819.63 | 668.00 | 774.39 | 429.22 | 0.00 | 25.05 |
(2)请补充报备主要已完工未结算在研项目的研究周期和存货库龄,并结合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和意愿、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尚需投入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说明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你公司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是否能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和适销周转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回复:
公司的在研项目主要指临床研究服务与临床前研究服务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下的项目投入金额。
公司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项目达到进度确认时点,根据完工进度结转项目收入成本,因此不存在已完工未结算在研项目。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 了解及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及年末确定存货估计售价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技术成果资料:获取管理层对相关药物技术资料的市场询价证据,并通过公开信息了解药物技术资料在市场的研究开发情况,判断是否具有应用市场;
(3) 在研项目:对比在研项目预算成本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及项目周期延长导致的成本增加,测算管理层预计项目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合理性;
(4) 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实施条件,判断项目收入的实现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复核项目至完工时可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 复核项目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以及管理层预计项目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能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和适销周转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问题6:年报显示,2017-2019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909.87万元、11,077.66万元和11,893.9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24%、18.28%和18.79%。截至2019年末,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55.23%,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以下简称“坏账率”)34.36%。你公司2019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61.66万元,占2019年营业利润的78%。
(1)请报备2019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排名前十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2016年以来对其销售的金额、账龄、期后回款情况,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和应收账款确认的真实性等,对应欠款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回复:
1、2019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排名前十客户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32.86万元,占当年计提总额的65.81%。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16-2019年销售金额 |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 |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1 | 客户1 | 75.50 | 455.79 | - | - | - | - | 483.14 | 80.03 | 534.92 | - |
2 | 客户2 | 220.04 | 54.72 | - | 42.45 | - | - | 58.00 | - | 45.00 | 80.69 |
3 | 客户3 | 142.91 | 84.84 | 29.09 | 79.30 | 48.78 | 107.10 | 93.78 | 62.52 | 31.26 | - |
4 | 客户4 | - | - | - | - | - | - | - | - | 91.70 | 130.35 |
5 | 客户5 | - | - | - | - | - | - | - | - | 60.00 | 128.00 |
6 | 客户6 | - | - | - | - | - | - | - | - | 53.61 | 95.07 |
7 | 客户7 | - | - | - | - | - | - | - | - | 79.86 | 41.50 |
8 | 客户8 | - | - | - | - | - | - | - | - | 98.28 | - |
9 | 客户9 | - | - | - | - | - | - | - | - | 83.41 | 3.20 |
10 | 客户10 | - | 140.11 | - | - | - | - | 109.52 | - | - | - |
注: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0年5月25日,上述应收账款均未回款。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在对应的会计期间内,根据业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收入确认依据,确认相关收入和应收账款,确保所确认的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2019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排名前十的应收账款对应欠款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2、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客户均为内资企业,账龄较长的项目大部分受NMPA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以下简称“722”政策)政策影响,NMPA对于临床研究项目的质量标准提高,导致政策变动前未完成临床研究申报的客户,对项目的继续推进持观望态度,项目停滞,导致客户回款不及时;另有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收款时点。
公司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对应的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2019年末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63.43%,坏账计提比例已经充分考虑上述应收账款可能出现的坏账风险。
(2) 结合你公司业务拓展情况、新增及存量业务合同的执行期与结算周期,说明近两年应收账款持续维持高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的催收措施及执行情况;
回复: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药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阶段研发外包服务。新药研发是一项高技术、多学科的复杂系统工程,项目执行周期较长,执行过程中间国家政策屡有更新;由于“722”政策的影响,客户对项目会重新评估,是否继续推进需要时间决策,因此项目进度会延缓或者暂停,导致“722”政策前未履行完毕的项目合同执行期与结算周期延长。
业务合同签订时间 |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 应收账款账龄三年以上占比 |
2015年7月22日之后 | 59.29% | 0.59% |
2015年7月22日之前 | 40.66% | 76.53% |
注:表中应收账款余额占比99.95%,租金应收账款余额占比0.05%。
“722”政策之前签订合同,应收账款占比40.66%,其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
76.53%;“722”政策之后签订业务合同,应收账款占比59.29%,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其中账龄三年以上仅为0.59%。由此可见,存量业务合同的执行期与结算周期较长,为近两年应收账款持续维持高位的主要原因,具有合理性。
公司一直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对收款责任和催款程序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和规定,持续定期执行应收账款催收程序。公司已成立专门的小组负责催款,对账龄超过一年期的应收账款重点进行监控,并落实清理和催收措施,通过邮件或电话向客户催收款项,控制经营风险。
(3) 请说明你公司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率,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回复:
1、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 |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个别认定法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账龄 | 博济医药 | 泰格医药 | 美迪西 | 昭衍新药 |
1年以内 | 5% | 5% | 5% | 5% |
1-2年 | 10% | 10% | 10% | 10% |
2-3年 | 30% | 20% | 20% | 30% |
3-4年 | 50% | 4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符。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中,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242.32万元,截至2020年5月25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2,093.73万元,回款比例28.91%。报告期内,公司已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制定了相应的坏账计提政策,坏账计提比例已经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坏账风险。公司对超过信用期间的应收账款金额根据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超过信用期间的应收账款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4)补充说明你公司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标准、依据及合理性,近三年核销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前期核销应收账款收回的情形,本期核销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欠款方资信以及催收工作情况,核销上述款项的原因,并结合款项无法收回的确定时点,坏账准备测算过程等补充说明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收入和应收账款确认的真实性,对应欠款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请补充报备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回复:
公司于2018年、2019年分别核销应收账款697.00万元、1,443.21万元,核销前上一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52.64万元及1,258.06万元。公司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标准和依据为:(1)与客户签署项目终止或解除协议;(2)或公司经多年来与客户催收交涉后,判断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极低。在解除协议签署时点或判断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极低的时点,由商务人员提出核销申请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后,核销应收账款。
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系公司与对应客户开展临床研究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及技术成果转让的业务合作基础上形成。上述应收账款核销后,不存在核销后收回的情况。公司核销上述应收账款程序严格,核销应收账款系经过公司多次催收或者与客户签署终止协议判断双方无法达成进一步合作,款项无法收回。近三年,公司针对核销应收账款均进行了减值测试,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最终核销金额差异较小。
公司与上述核销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合作均系正常的业务往来,针对合作项目,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在对应的会计期间内,根据业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收入确认依据,确认相应收入和应收账款,确保所确认的收入和应收账款真实准确。近三年核销的应收账款对应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真实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如下:
1、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政策和内部控制,结合公司客户、业务性质、同行业对比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评价其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结合近两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所执行的程序,重新核查应收账款实际坏账率以及核销情况,对期末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取相应的明细表及原始资料,评价其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复核相应的核销程序;
(4)获取近三年应收账款明细账,检查大客户的占款情况。同时检查近三年大客户销售合同等原始资料,查验客户信用政策和结算周期,同时结合客户回款情况以验证实际信用政策和结算周期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5)获取企业银行对账单、回单,对大客户回款进行核实,查验是否存在超过合同约定而未回款的情况;对于确实存在超过账期的款项,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判断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6)了解核实本期核销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欠款方资信以及博济医药催收工作情况,获取核销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合作终止协议书等,判断核销应收账款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博济医药2019年已按照企业坏账计提政策并结合实际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坏账的计提,报告期内坏账计提充分;相关的应收账款核销符合程序,相应的收入真实完整,与对应欠款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问题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显示,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期末余额合计690.77万元。请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其中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的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和交易安排、约定还款期限、未还款的原因、目前的还款计划,交易对手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回复: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690.77万元,其中,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余额585.31万元,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余额105.46万元。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余额中的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2019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形成时间 | 形成原因和交易安排 | 约定还款期限 | 未还款的原因 | 目前的还款计划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王风滩 | 300,000.00 | 股权转让款 | 2018年2月 | 公司子公司美济临床向其转让原二级子公司山东博济51%股权 | 2020年12月31日 | 未到约定还款时点 | 已经归还20万元,剩余款项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 | 备注1 |
TAO TOM DU(杜涛) | 664,328.43 | 往来款 | 2014年 | 香港永禾在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前与其形成的往来款。 | 2020年6月30日 | 未到约定还款时点 | 已经归还45万元,剩余款项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 | 备注2 |
Greenberg Technologies Limited | 90,317.91 | 往来款 | 2016年11月 | 香港永禾在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前与其形成的往来款 | 2020年5月31日前 | 未到约定还款时点 | 将于2020年5月31日前归还 |
注1:2017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美济临床研究有限公司与王风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山东博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王风滩,并于2018年2月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注2:2018年2月26日,公司自香港永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Greenberg TechnologiesLimited、TAO TOM DU(杜涛)处购买香港永禾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中,GreenbergTechnologies Limited为TAO TOM DU(杜涛)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问题8:报告期末,你公司将对8家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4,004.12万元,较期初增长50.24%。
(1)请公司补充说明被投资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出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与你公司关联关系情况,与你公司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相关资金是否流向关联方;
回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首次投资时间 | 账面净值(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5-11-24 | 1,325.00 | 10.00% |
2 | 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03-29 | 1,200.00 | 9.52% |
3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5-11-13 | 275.12 | 30.00% |
4 | 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9-24 | 1,000.00 | 12.50% |
5 | 广东怡至药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8-12-12 | 60.00 | 5.33% |
6 | 上海阳观药业有限公司 | 2017-9-21 | 45.00 | 15.00% |
7 | 广州太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0-22 | 94.00 | 2.50% |
8 | 广州碧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05 | 5.00 | 5.00% |
合计 | 4,004.12 |
截止报告期末,被投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99187115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英杰) | ||
注册资本 (万元) | 30,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15-08-13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投资医药产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别 | 认缴金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3.33% | 货币 | |
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10% | 货币 | |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6,000 | 86.67% | 货币 | |
合计 | 30,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张英杰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128,736,386.02元,净资产128,736,386.02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1,866,378.16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不存在 |
2、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LDR0XJ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英杰)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2,60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16-09-21 | 经营期限 | 2016-09-21至2023-09-21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医药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别 | 认缴金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8% | 货币 | |
柏瑞爱建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1,300 | 89.68% | 货币 | |
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200 | 9.52% | 货币 | |
合计 | 12,6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张英杰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82,042,565.67元,净资产80,041,365.67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657,855.95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补充说明见备注。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不存在 |
注:2020年4月,王廷春先生参与投资新药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合伙人柏瑞爱建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瑞爱建”)退出,调整后,该合伙企业规模变更为5,000万元,王廷春先生持有其74%的财产份额,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济”)持有24%的财产份额。
3、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9862164A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英杰) |
注册资本 (万元) | 1,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5-07-31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
司)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别 | 认缴金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600 | 60% | 货币 | |
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 | 30% | 货币 | |
深圳市厚德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0% | 货币 | |
合计 | 1,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张英杰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10,029,049.87元,净资产9,912,738.46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224,000.27元,净利润145,411.55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不存在 |
4、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KC3830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昊天) | ||
注册资本 (万元) | 8,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18-12-11 | 经营期限 | 2018-12-11至2026-12-10 | ||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F区F618室 | ||||
经营范围 |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别 | 认缴金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1.25% | 货币 | |
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2.5% | 货币 | |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500 | 18.75% | 货币 | |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 | 有限合伙人 | 500 | 6.25% | 货币 | |
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500 | 31.25% | 货币 | |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 | 有限合伙人 | 1,600 | 20% | 货币 |
限公司 | |||||
广州丰南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 | 7.5% | 货币 | |
曲振林 | 有限合伙人 | 200 | 2.5% | 货币 | |
合计 | 8,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79,674,028.62元,净资产79,674,028.62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25,971.38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不存在。其他说明见备注。 |
注: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向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增资1600万元,持有科技园公司5.41%的股权。
5、广东怡至药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东怡至药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3MA51UWTA4B | 法定代表人 | 欧俊华 |
注册资本(万元) | 3,750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06-19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住所 |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新村39区氧吧茗轩花园餐饮部212室(仅作办公场所) | ||
经营范围 | 药品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药筛选;药理、药效、药物安全性评估(GLP);临床前药代、毒代动力学研究;新药注册申报;为药品生产企业、科研院校提供药物临床评估关键性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食品、生物制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广东怡至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80% | |
肇庆博济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5.33% | |
庆庆(肇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50 | 4% | |
浙江朗佑控股有限公司 | 150 | 4% | |
湖北亿世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4% | |
石教周 | 100 | 2.67% | |
合计 | 3,75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黄庆文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广东怡至药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9,722,304.31元,净资产9,642,804.31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78,436.66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情况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2019年度公司对其确认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1,312,135.93元,2019年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为79,500.00元。 |
6、上海阳观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阳观药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7MA1G0FFA1P | 法定代表人 | 杨华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 2017-06-16 | 经营期限 | 2017-06-16至2027-06-15 |
住所 | 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7层758室 | ||
经营范围 | 药品批发,从事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一、二类)、电子产品、美容用品,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50 | 85% | |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0 | 15% | |
合计 | 1,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陈春梅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上海阳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56,505.13元,净资产890,367.69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87,338.04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2019年度公司对其确认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859,881.05元,2019年末公司对其预收账款为54,556.95元。 |
7、广州太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州太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RU5H7U | 法定代表人 | 何达东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成立时间 | 2019-06-10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住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立路3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 ||
经营范围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 | ||
股权结构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东莞太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7,800 | 97.5% |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2.5% | |
合计 | 8,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广州太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太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东“”“东莞太力”),东莞太力控股股东为跃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跃业贸易”),东莞太力与跃业贸易互为控股股东。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广州太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4,429,327.39元,净资产74,672,764.03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235.97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2019年度公司对其确认临床研究服务收入1,018,867.92元,2019年末公司对其预收账款为1,620,000.00元。 |
8、广州碧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州碧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49B116 | 法定代表人 | 蔡燕飞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08-17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住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立路3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 ||
经营范围 |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农业服务;鱼种培育、养殖;稻谷种植;小麦种植;玉米种植;其他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罂粟籽除外);薯类种植;棉花种植;麻类种植;糖料种植;烟草种植;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作物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内陆养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
股权结构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蔡燕飞 | 800 | 80% | |
王玉琪 | 150 | 15% | |
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 | 50 | 5% | |
合计 | 1,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 | 蔡燕飞 | ||
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19年末,广州碧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25,286.48元,净资产-208,029.80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631.07元,净利润-255,529.80元。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与公司的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 2019年度公司对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07,222.51元,2019年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为57,222.51元。 |
(2)如被投资单位为投资基金的,请进一步披露基金的具体规模、资金投向、风险敞口等,并说明相关资金投向是否涉及关联方,核实你公司是否存在差额补足义务或为其他合伙人承担风险等兜底性质安排;回复:
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基金规模(万元) | 投资方向 | 资金投向是否涉及关联方 | 风险敞口,是否存在差额补足义务或其他合伙人承担风险等兜底性质安排 |
1 | 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主要为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普通合伙人而设立。 | 否 | 否 |
2 | 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医疗健康产品研发服务、国家扶持创新药项目、成长期及成熟期医药企业、医学检验服务、其他第三方检测服务、移动医疗及其他医疗服务 | 否 | 否 |
3 | 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投资医药产业项目 | 否 | 否,其他说明见备注 |
4 | 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 | 药物研发、仿制药、医疗服务、医疗器械等大健康企业 | 否 | 否 |
注:2018年4月,公司与柏瑞爱建签署了《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 2020年5月,柏瑞爱建全额退伙并已完成工商变更,因此,《份额收购协议》涉及的相关责任与义务已消除,公司不存在差额补足义务或其他合伙人承担风险等兜底性质安排。
(3)请结合对相关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比例、合作模式、决策机制、收益分配、亏损分担以及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等因素,补充说明将对上述8家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各被投资的单位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合作模式 | 决策机制 | 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 |
1 | 深圳市物明博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股权投资 | 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计5名委员。其中,深圳市物明博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3名委员,以及有限合伙人西藏博济委派的2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策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五分之四以上(含)通过。 | ①基金管理费率每年2%,由管理人收取。 ②基金管理费投资期按照基金规模收取,退出期按照实际管理资产规模收取。 ③基金托管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支取。 ④分配完成本金后,剩余部分的80%由有限合伙人享有,20%作为管理合伙人的浮动业绩报酬。 |
2 | 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 | 股权投资 |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3人,有限合伙人博济投资委派1人,柏瑞爱建委派1人。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所议事项的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做出。 | ①合伙企业资产先行扣除合伙企业费用、管理费、托管费等其他合伙企业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合伙企业向柏瑞爱建按12%/年的优先收益率进行分配,各期出资对应的优先收益分别计算,自柏瑞爱建实际缴付各期出资之日起至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日或合伙企业到期清算或柏瑞爱建退出合伙企业之日期间,每满一年的对应日分配一次优先收益,第i期出资的优先收益总金额=柏瑞爱建第i期实际缴付的出资金额×12%×第i期出资实际缴付之日(含)至退出日(含)期间的天数/365,其中,首期出资实际缴付之日(含)至退出日(含)期间不满24个自然月的,按24个自然月计算,第二期出资实际缴付之日(含)至退出日(含)期间不满13个自然月的,按13个自然月计算。优先收益分配完后,合伙企业向柏瑞爱建分配其投资本金,直至其取回全部投资本金。 ②在向柏瑞爱建返还其全部的投资本金后,合伙企业向博济投资支付投资收益,直至其年化收益率达到12%/年。投资收益分配完后,合伙企业向西藏博济分配其投资本金,直至其取回全部投资本金。 ③在合伙企业完成清算后,在扣除有限合伙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费用、管理费、托管费等)及负债(或有)、归还有限合伙人全部投资本金且有限合伙人年化投资收益率达到12%/年以后,普通合伙人就合伙企业的超额收益部分有权收取80%作为业绩报酬。 |
3 | 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 | 30% | 股权投资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 | ① 利润分配: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全数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 ② 亏损分摊: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 |||
4 | 广州华药恒达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 | 股权投资 |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曾昊天出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其中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委员,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共同委派1名委员,广州丰南投资有限公司和曲振林不委派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应经过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通过,无一票否决权。 | ①收益分配原则 (a)成本返还。本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合伙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首先百分之百(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回收其实缴出资额。 (b)优先回报。所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全部回收后如有剩余利益,应百分之百(100%)继续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每一个合伙人就上述第(a)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年化单利8%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每次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各自的实缴资本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之日止; (c)收益分成。按上述(a)、(b)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按超出部分收益的20%和8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d)收益让渡。除另有约定以外,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基金所得的全部收益(按第(b)、(c)分配的金额)应在扣减本金人民币8万元及对应收益后,按第(c)分配时,进行收益让渡处理。 ②亏损分担原则 (a)普通合伙人同意并确认,在本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时,其将就该等债务对本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本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普通合伙人对于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对本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一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5 | 广东怡至药品研究院有 | 5.33% | 股权投资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限公司 | 构。 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 ||||
6 | 上海阳观药业有限公司 | 15.00% | 股权投资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
7 | 广州太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股权投资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8 | 广州碧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股权投资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注:2020年4月,新药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合伙人柏瑞爱建退出,退出后,合伙企业已对基金规模、决策机制、收益分配等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公司对上述8家被投资单位的业务模式不是为了短期出售,而是长期持有以获得利润分配,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仅获得合同本金和利息以及未来现金流可确定的特征。因此,公司选择在初始确认时,将此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9:年报显示,你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518.45万元,较期初增长46.83%,其中账龄2-3年的预付账款期末余额327.45万元,占比13%,账龄3年以上的预付账款期末余额816.93万元,占比32.44%。
(1) 请说明账龄1年以上预付账款的具体内容、交易安排,形成长账龄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项的情形;
回复:
账龄1年以上预付账款主要为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研究单位款项及预付技术成果采购款。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难度等原因研究单位未能入组合适的病例,项目尚未有进展;技术成果尚未完成交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项的情形。
(2)补充报备近三年前十大预付账款对象名称、金额、账龄,说明往来款形成原因,预付对象与你公司、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你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回复:
2019年预付账款前十大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形成原因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 | 500.00 | 3-4年 | 技术成果预付款 | 否 |
430.19 | 1年以内 | ||||
2 | 第二名 | 220.00 | 3-4年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3 | 第三名 | 40.00 | 1年以内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4 | 第四名 | 39.84 | 1年以内 | 预付社保金 | 否 |
5 | 第五名 | 27.77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9.10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6 | 第六名 | 34.03 | 2-3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1.28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7 | 第七名 | 33.06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8 | 第八名 | 24.65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5.50 | 2-3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0.22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9 | 第九名 | 10.53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9.57 | 5年以上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7.11 | 2-3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10 | 第十名 | 15.14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9.03 | 2-3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合计 | 1417.00 |
2018年预付账款前十大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形成原因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 | 500.00 | 2-3年 | 技术成果预付款 | 否 |
2 | 第二名 | 220.00 | 2-3年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3 | 第三名 | 78.10 | 1年以内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4 | 第四名 | 42.59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5 | 第五名 | 34.31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5.50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6 | 第六名 | 36.01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7 | 第七名 | 27.60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8 | 第八名 | 16.31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9.03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
9 | 第九名 | 20.16 | 1-2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10 | 第十名 | 20.09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合计 | 1009.71 |
2017年预付账款前十大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形成原因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 | 500.00 | 1-2年 | 技术成果预付款 | 否 |
2 | 第二名 | 260.59 | 1年以内 | 技术成果预付款 | 否 |
3 | 第三名 | 220.00 | 1-2年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4 | 第四名 | 42.59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5 | 第五名 | 33.98 | 1年以内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6 | 第六名 | 32.88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7 | 第七名 | 32.00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8 | 第八名 | 25.00 | 1年以内 | 项目尽调预付款 | 否 |
9 | 第九名 | 10.00 | 1年以内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10.00 | 1-2年 | 临床前项目预付款 | 否 | ||
3.00 | 2-3年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10 | 第十名 | 20.16 | 1年以内 | 临床项目预付款 | 否 |
合计 | 1190.19 |
公司近三年前十大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项目款,所涉及的项目正常;前十大预付款单位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如下:
1、核查程序
(1)评价、测试与采购与付款、预付账款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2019年度大额预付账款对应的合同、项目完工进度明细、成本预算明细,核对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关注在研项目出组情况及实际结转情况,以检查交易的真实性;
(3)通过“天眼”查询大额供应商及研究单位工商资料,核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对重要预付账款执行函证程序,确认主要合同项目、合同金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及累计付款金额、病例出组情况;
(5)分析复核预付账款账龄,对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预付账款分析其原因,了解其后续安排;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博济医药预付账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项的情形、与预付账款交易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潜在关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