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27
2016 年 04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淑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郝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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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0,005,661.37 161,960,788.66 -1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84,503.80 -3,117,270.31 14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65,510.12 -3,241,533.29 111.2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930,928.20 -117,349,403.36 13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4 -0.0458 144.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4 -0.0458 144.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4% -0.50% 0.7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79,991,566.61 1,283,823,659.80 -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4,064,066.38 582,622,601.44 0.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28,25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757.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013.59
合计 1,018,993.6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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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使得其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对主要供应商具有依赖性,如果公司与这些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
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定期、不定期的生产检修等情况发生,有可能导致
公司不能足量、及时、正常的采购,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不利波动,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商品环氧乙烷的价格形成机制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如与原油价格、乙烯价格紧密联系,价格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
险。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本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对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如果商品环氧乙烷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
在销售产品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经营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为提高应对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的波动,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
可以就近采购原材料。不仅能保障原材料及时供应,而且可以降低成本,有利于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造各种精细化工产品,其中,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
尽管从长期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基础设施工程的不断建设,该类产品市场前景较为广阔,但因受到宏观经济
周期波动的影响,以及国家对重点建设工程政策的相应调整,未来聚醚单体-聚羧酸减水剂系列产品需求的增长将可能存在
不确定性。此外,由于近年来聚羧酸减水剂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同行业公司纷纷扩大产能,市场产品供应能力随之不断增长,
市场竞争加剧,因此公司面临着因竞争加剧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
握产品和技术方向,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在发展国内聚羧酸减水剂业务,保持与现有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基础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粉体减水剂、环保领域脱硝催化剂等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
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战略转型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公司进行了战略转型,战略转型过程中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线的延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对公司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的人员也有
较大规模的扩充。这些变化对公司的管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在经营和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方面有着
丰富的经验,但仍需不断调整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四)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目前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已建成投产,项目基本达到预期产能,但面对市场需求可能低于预期的情况,
有可能导致部分产能闲置,而且随着募投项目实施,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以及人力成本快速上升,公司将
面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推广投入,提高产品销售力度,合理消化产能;公司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慎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以使募投项目尽快实现效益。
(五)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材料的精细化工生产,环氧乙烷和其他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
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的要求,同时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公司的生产方式为大规模、
连续性生产,如受意外事故影响造成停产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如公司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
害等原因而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严重影响。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及国
家安全和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公司在安全与环保方面的风险将增加,依法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投入和
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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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1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姜艳 境内自然人 49.95% 33,968,800 33,968,800 质押 8,840,000
孟庆有 境内自然人 9.56% 6,500,000 6,500,000
苏州松禾成长创
业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0% 2,241,000 2,241,000
限合伙)
深圳市深港优势
创业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9% 1,079,000 1,079,000
业(有限合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42% 968,200 968,2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资产-工商
银行-蓝巨灵活
1.30% 881,667 881,667
配置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富开放式 0.92% 623,499 623,499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城环
保主题灵活配置 0.88% 600,057 600,057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温晓东 境内自然人 0.71% 480,512 480,512
陈荣 境内自然人 0.63% 430,048 430,04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孟庆有 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2,24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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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
1,0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9,000
业(有限合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68,200 人民币普通股 968,200
华安资产-工商银行-蓝巨灵活
881,667 人民币普通股 881,667
配置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
623,499 人民币普通股 623,499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环
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600,057 人民币普通股 600,057
基金
温晓东 480,512 人民币普通股 480,512
陈荣 430,048 人民币普通股 430,04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
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 297,400 人民币普通股 297,400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说明 伙)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吴春凤 285,000 0 0 285,0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杨付梅 228,750 0 0 228,75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林艳华 270,000 0 0 270,0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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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韩旭 236,250 0 0 236,25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王笑衡 225,000 0 0 225,0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刘鑫 150,000 0 0 150,0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苏静华 225,000 0 0 225,0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金凤龙 198,750 0 0 198,75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季春伟 195,000 0 0 195,0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
周全凯 322,500 0 0 322,500 高管锁定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首发前个人
姜艳 33,968,800 0 0 33,968,800 2017 年 10 月 30 日
类限售股
首发前个人
蒲云军 390,000 0 0 390,000 2017 年 10 月 30 日
类限售股
首发前个人
郝乐敏 85,000 0 0 85,000 2017 年 10 月 30 日
类限售股
首发前个人
胡志 300,000 0 0 300,000 2016 年 5 月 11 日
类限售股
合计 37,080,050 0 0 37,080,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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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增加40.18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 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472.68%,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发放贷款增加所致。
3.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 94.83 %,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4. 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购原料环氧乙烷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 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增加70.39%,主要系报告期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5.91%,主要系计提2015年年终奖本期支付所致。
7.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2.16%,主要系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减少所致。
8.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1.3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运费款等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减少5,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浦发银行长期贷款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24.97%,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2、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27.14%,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714.94%,主要系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0.43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车辆报废损失所致。
5、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8.98%,主要系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6、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44.25%,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及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较去年同期增加144.45%,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37.44%,主要系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53.81%,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28.25%,主要系偿还长期贷款及短期贷款到期转期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增加4226.41%,主要系公司持有美元汇率变动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10.01%,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所
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00.5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3.56%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8.45万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4.41%。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回稳,同时通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内部管控等方式,综合毛利率
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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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2016经营发展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来积累的行业经验,技术竞争优
势,针对市场竞争和行业需求的变化,按照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对外加大国内外市场和下游客户的开发力度,对内加强新
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竞争能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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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刘克;周彦玉;
秦立永;杨慧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玲;李全力;卢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截止到报告
忠皓;任安毅;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期末,承诺人
李岩;苏雨杰; 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0 严格遵守了
王应之;黄圣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2015-10-30
诺 月 20 日 上述承诺,未
意;佟冰;沈恩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
发生违反承
尧;巴栋声;杨 的该部分股份。承诺锁定
诺的情形。
玉兰;顾秋菊;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聂桂丽;刘鑫; 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沈淑春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
作承诺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
部分股份。2、在前述锁 截止到报告
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 期末,承诺人
姜艳;蒲云军; 股份限售承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2014 年 10 严格遵守了
2017-10-30
郝乐敏 诺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月 20 日 上述承诺,未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发生违反承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诺的情形。
25%;在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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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
款规定。3、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下同)。4、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截止到报告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
期末,承诺人
苏静华;吴春 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锁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0 严格遵守了
凤;林艳华;杨 定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 2015-10-30
诺 月 20 日 上述承诺,未
付梅;刘鑫 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2、
发生违反承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
诺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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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因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
遵守前款规定。3、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