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姜艳女士通知,获悉姜艳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姜 艳 | 是 | 2,650,000股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8月20日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7% |
姜 艳 | 是 | 1,400,000股 | 2016年8月30日 | 2019年8月20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46% |
合 计 | - | 4,050,000 股 | - | - | - | 4.23%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姜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5,60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8,152,55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37%,占公司总股本的21.1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