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加通讯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1)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