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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洵半导体”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隆股份;证券代码:300405)自2020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工作进展如下:

1、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情况、财务状况、行业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此次交易的评估事项进行了详细审慎的分析;协助完成本次交易的方案设计;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协助公司出具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

目前,独立财务顾问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重组报告书等披露文件正在撰写,待完成并经内部复核及内核流程后,将出具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现场审计工作尚在进行,现阶段主要工作为相关测试和审计证据的收集工作,待审计工作结束并完成内部审核流程后将出具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等文件。

3、律师事务所

顾问律师对标的公司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了解并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股东情况等事项;目前正在对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核实本次交易相关方的有关情况,履行相关核查程序,为出具法律

意见书做进一步准备工作。目前,顾问律师已基本完成了本次交易的相关尽职调查及现场核查工作,待完成其内部复核后,将出具本次交易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4、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师已经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完成了对标的公司初步的预评估测算。待审计报告数字定稿后,评估机构将基于尽职调查和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更新评估结果,待完成内部复核后,将出具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的最终正式补充协议将会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签署。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披露正式方案,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权机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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