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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中国大陆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能同时按统一标准开展业务。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拥有员工4262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4790万元,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审计收费

大信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

舒铭,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具有20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9年项目合伙人经历,承办过南京普天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IPO及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炳荣白炳荣,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的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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